3月14日,我們公證結婚當天拿到一本深藍色的本子,上面有六頁是要用來記錄未來的小孩的名字和資料等等,算是一本簡易的家譜?

過了一個星期,我們打算即早把結婚居留證辦一辦,這樣五月回台心裡才會踏實。可是我們也不懂到底為什麼?我們結婚明明是件好事、島民基本上也都知道我們這一對,卻有很多八卦流竄,影響我們的計劃。

結婚前夕,地方單位的人員告訴我先生說:要不是因為幫我們處理結婚事宜的法官是我們家的親戚,不然才搬來島上一兩個月是不可能瓣理結婚的。

問題是,我們在搬家以前就開始交往了!如果要說搬到新家以後才開始計算也太奇怪了吧?哪有人還沒開始交往就先同居的?

再來就是,地方單位的人員認為,我們現在瓣理結婚居留太快了!他們認定我就是為了得到居留權才跟大廚結婚的,所以希望我們不要那麼早開始辦理結婚居留。

這個更奇怪了,我們早辦是我們的權利,而且法律又沒有規定不能在結婚後一星期開始辦,我不懂這些閒話講出來是到底為什麼?而且我們又不是在島上辦居留,必須要去villagracia辦啊!

因為這兩個因素,地方單位決定我們一天只能瓣一張文件,這樣進度會比較慢,他們也比較好平息這些八卦,不要讓別人說閒話。

我真的很想知道這些講閒話的人是誰?我們相愛、我們結婚還要通過你門的同意,實在是笑死人了!沒水準!而且我會當面解釋台灣就是台灣、中國是中國,我們是兩個國家!!!不要把我當作那種逃難的中國人看待!本人沒有拿到結婚居留也不會死賴在這個國家!祝福妳們的後代都跟台灣人結婚!

所以,我們一天拿到公證結婚的記錄、另一天拿到新的戶籍謄本。現在我很想請問,這樣拖延兩天有比較慢嗎?一天之內給我們這些文件跟兩天的差別在哪裡?

接著我們就著手準備ex-19的表格、護照影本、我的學生居留證影本、大廚的身分證影本、戶籍謄本影本、公證結婚記錄的影本、照片一張。其實我們事先打電話到villagracia的地方單位問過所需的文件;等到我們親自去瓣理,文件項目還是有差異。

還好villagracia的地方單位對於我們這種有備而來的民眾很有耐心,不然我又要在回程的車上爆氣了。當我們早上8點50分抵達的時候,門口已經站了很多外國人在等著拿號碼牌;9點一開門,我們拿到5號。辦過居留的朋友們都知道,等待的過程很漫長,加上我先生急著要上班,他也難得焦躁起來。

交付好文件之後,大廚詢問健保卡的事宜,對方說要到醫院去問,他們不負責這些,不過我可以拿著學生居留證去試看看能不能看病。

今天3月30日,大廚早上七點半就起床準備,他帶著我的文件去找可以辦理健保卡的醫院。因為我們問過島上的醫院,他們無法處理外國人的健保卡。

啊!!!!!又是一場跟西班牙政府的抗戰啊~~~~~

我和大廚的內心都很鬱悶,前幾天大廚甚至為此做噩夢,夢見我必須遣返台灣不得居留西班牙,結果他睡醒之後一直很沮喪,就這樣過了三天。

希望今天的事情順利結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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